问题 | 隶属于合同外的第三方是否有权撤销合同 |
释义 | 一、隶属于合同外的第三方是否有权撤销合同 隶属于合同外的第三方一般没有权撤销合同,合同具有相对性,只有合同的双方享有合同撤销权。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分别有: 1.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2.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的了合同; 4.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三、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步骤是什么 1.通知对方。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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