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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证人代偿能消除吗
释义
    一、保证人代偿能消除吗
    目前征信报告内的担保人代偿五年不能消除。
    关于征信报告与担保代偿:
    1、征信报告里有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作为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逾期,会计入借款人征信报告,但不会记入担保人征信报告。
    2、担保人无需过虑,银行处理逾期贷款是要有一段时间的,等法院判决下来,再执行借款人财产,再找到您这位担保者。
    3、中间有一段时间,如果您覆行担保责任,代偿贷款后,您就是守信之人,所以不存在征信报告记入不良记录之说。
    4、征信在生活中作用很大,无论是贷款还是办理信用卡在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和自己的信誉有一定的关系,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免去很多麻烦。
    5、一旦逾期即发生担保责任,但只有连带担保才可立即发起代偿要求,如果是一般担保则要先追索借款人,确无能力偿还时,才可要求担保人代偿。
      
    二、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不能履行担保责任时,由反担保人来履行担保人的职责。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求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的对与不对,反担保在性质上属于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务,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务担保进行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为担保人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人的风险和损失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担保之债除因一般担保消灭原因而消灭外,当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消灭或其中之一消灭,反担保也随之消灭。
    三、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
    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2、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由主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三种既有紧密联系又相区别的合同来维系。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容。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保证人代偿能否被消除首先是要看是否上征信的,如果被上征信的话那么记录是会保留一辈子的,直接被列入“银行贷款用户”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保证人代偿能消除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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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