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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一、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注意在取得房产证后交易过户;
    2.注意资金安全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3.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4.注意要求共有人签名;
    5.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回迁房签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回迁房签合同在法律上取得效力的方式是:应当具备协议生效要件,具体生效要件如下:
    1.回迁房协议双方应当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购买回迁房协议,出于真实意思表示;
    3.购买回迁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回迁房能够出卖吗
    法律网提醒您,回迁房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前提是其处分人拥有不动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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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