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营业执照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
释义 | 办营业执照要的证件和材料有:《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 2、提交资料。 3、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