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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证在哪里办
释义
    一、不动产登记证在哪里办
    不动产登记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法律网提醒您,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二、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地址证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建账证明等有效材料。房屋、集体土地所有权等这些都属于不动产,要的材料都是有一定差别的。
    
    三、怎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方法有: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2.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测绘图 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引用法条: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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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