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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际控制人能否解散公司
释义

1、 实际控制人能否解散公司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能直接解散公司,并可以请求股权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实行司法强制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占公司股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低于50%,但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行为
    (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但是,国有控股企业之间的联系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受《公司法》规定的国家控制,少数股东可以主动要求解散公司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必须有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公司章程往往对公司的经营期限、解散事由等诸多事项作出相关规定。当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时,小股东只有在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方可要求解散公司,但公司的经营期限和解散事由可以变更,公司不解散,少数股东对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少数股东认为公司损害其利益的,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他们可以要求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是否解散公司,但在实践中,这往往是行不通的。小股东的股份很小,所以他们的投票权很小。如果大股东反对,则不能通过解散公司的协议,除非许多小股东组成一个集团,并且其持股比例足以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3.根据《公司法》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的上诉,股东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股东利益继续存在将遭受重大损失;(3)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4)提起解散诉讼的股东必须持有10%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在公司单独或者集体表决权总额中,所谓“严重困难”是指:(一)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造成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未达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未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不能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的,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4)如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的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上述认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直接解散公司,但可以请求股权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实行司法强制解散。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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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