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淄博公积金贷款仍认房不认贷 市民盼新政 |
释义 | 16日,山东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还完贷款买二套房还算首套。新政给改善型购房者减负。17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淄博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有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不少市民期待淄博也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现在,我们还没有接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相关通知,仍按以前的政策执行。”17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淄博住房公积金仍“认房不认贷”,首套房认定要看名下有无房产,如果有两套房,就被视为二套房,而首套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第二套住房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住房执行和商业银行一样的规定,不能贷款。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市民买的是夫妻双方包括孩子名下的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可贷剩余房款的80%;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可贷剩余房款的70%。对于二套房的话,要看首套房的面积,如果首套房超过淄博市人均住房面积40.37平方米的话,二套房就没法贷,如果首套房的面积不超过40.37平方米,二套房首付要50%,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剩余房款的50%。 利率方面,如果是首套房,贷款5年以内的,利率为3.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0%,第二套房利率上浮10%,分别为3.8%和 4.4%。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贷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