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保证的诉状要起诉两个人吗? |
释义 | 要想让连带保证责任人承担责任的话,则首先要满足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之后尚在保证期间内,否则保证人是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连带保证的诉状是否要起诉两个人的内容如下: 一、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本应被平等地对待;都有义务对主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这个规定的后果是,其中一个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责任之后,必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而不能直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索,使较有清偿能力的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将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置于补充责任人的有利的地位。基于此,原告甲公司不能对其他保证人提起诉讼。 ![]() 二、连带保证债务的时效多长? 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应当肯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一般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分为如下几类:一是普通时效期间;二是特别时效期间;三是最长时效期间;四是法律另有规定的时效期间。这几类诉讼时效期间,除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外,其余几类诉讼时效期间均存在着中断的问题。既然《担保法司法解释》把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界定为诉讼时效,那么它就当然存在着中断的问题。 在一般保证情况下,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一般保证人才不会因保证期间的届满而免除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情况下,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但这是否必然引起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中断?如果在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引起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就会产生对债权人明显不公的后果。因为债权人在经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后,对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完成,保证人可能已经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连带保证的诉状是否要起诉两个人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连带保证的诉状要起诉的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对担保法这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法律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 [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 [5]《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