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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小区业主权利
释义
    一、民法典关于小区业主权利
    民法典对小区业主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业主作为小区的主人,享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这包括对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业主还拥有共有权,这涵盖了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共有权,以及共有道路和车位的共有权。
    3.业主还享有共同管理权,这是为了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的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业主共有权及内容
    业主的共有权是小区业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1.它包括了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等。
    2.业主可以共同使用和管理小区内的共有部分,如电梯、楼道、绿地等。
    3.业主还有权对共有部分进行收益分配,例如共有停车位的租金收入等。当共有部分受到损害或存在危险时,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进行修复。
    
    三、业主权利与义务平衡
    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业主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1.这些义务包括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和共有部位的义务、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的义务、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等。
    2.业主还有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等共同管理的义务。
    3.业主需要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等费用,以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业主也可以享受到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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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