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去民政局登记吗 |
释义 |
一、结婚去民政局登记吗 结婚去民政局登记的,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即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准备什么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其他材料。 三、结婚登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结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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