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约的有效期。要约人发出要约时一般会规定承诺作出的期限。如果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那么要约失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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