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被抢债权人必须举证 |
释义 | 我持欠条找借款人要债时,欠条被借款人抢去了,我报案时公安机关却不给立案,因此,由于没证据,我起诉到法院被判败诉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欠条本身不是财物,是债权存在的一种证明。你的欠条虽被借款人抢走,但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你只是暂时丧失了该债权的直接证据,如果该欠条是你们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惟一凭证,则此欠条被抢必然影响到你债权的实现,你可以提供其他间接证据,如证人证言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另一方面,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欠条被抢事实证据,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