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知书和告知书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通知书和告知书什么区别 通知书和告知书的区别如下: 1.告知书和通知书出现在听证过程的不同阶段,告知书是在进入程序以前的一种法律文书;而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决定受理听证请求,进入程序后所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 2.告知书和通知书的内容不一样,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等实体内容,告知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证有据、材料等内容。 3.告知书和通知书的目的不一样,告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以及提出听证请求的时限;而通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举行会议的证据材料等。 二、行政处罚告知书什么时候生效 行政处罚告知书一般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法律网提醒您,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 ![]() 三、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撤回吗 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撤回,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主体可撤回重新作出,但由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意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本身尚不构成对相对人行政处罚的拘束力,行政相对人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无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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