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般来说,只要有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生了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履行不能; 2.一方明确拒绝履行; 3.出现了法定的或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赔偿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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