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合同
释义
    一、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合同
    房产过户需要带以下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房产过户涉及的税收有哪些
    房产过户涉及的税收有: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房产过户办理大致需要多长时间
    房产证过户大概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办理房产证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等资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5: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