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字确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未签字确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处理 事故认定书不签字处理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三天,觉得认定书的判定有误时可以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复核。原办案机关会在十日内重新调查并在三十日内做复核结论。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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