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什么不同 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 1.在主体上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方式不同。该两罪最本质的区别是在行为方式上,前者为非法占有,后者为合法控制; 4.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5.法定刑不同。职务侵占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 二、职务侵占罪不起诉条件 职务侵占罪不起诉条件: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职务侵占罪应由哪个部门立案 职务侵占罪原则上由公安机关对报案或者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之后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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