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过高标准认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处理的 |
释义 | 一、违约金过高标准认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处理的 违约金过高标准的认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过低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对于无效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无效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双方没有违约,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有效,合同无效、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违约金需要开发票吗 违约金不需要开发票。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是按规定收取违约金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需要开发票的情形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但是收取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出具收据,写明支付违约金和收取违约金的人的姓名、住所;收取违约金的原因;违约金的数额;以及收取的时间等事项。 发票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当事人支付违约金的,一般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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