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征收及补偿作了些规定,但毕竟太原则,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太具体,导致有些行为无法可依,操作起来不很规范,因而导致诸多矛盾纠纷,所以出台一部比较详细的法律来规范征收的各个环节很有必要。 目前农民最大的呼声就是增加征收行为的透明度,征收行为要依法依程序进行,减少征收的周转环节,明确政府的职能作用,从而防止少数不法投机分子借国家征收之名,炒作土地牟利,致使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和农民的个人利益受损。 目前的征收工作中,征收方似乎是政府的代言人,如某工业园隶属于某区政府,这种关系不能不令人生疑和困惑:征收到底是政府行为还是开发商的行为?政府部门到底在征收过程中充当了什么角色?笔者认为,在征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只能是引导、管理和协调,不要介入实际的征收工作中,更不能干预土地征收工作。此外,征收工作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不能边办手续边征收或先征收后补办手续,打法律的擦边球,对征地补偿的各个环节更要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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