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延长暂停期限审批
释义
    内容:对确定拆迁范围后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4、户籍的迁入、分户。
    对象:有关职能部门
    条件:经拆迁人申请,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单位,在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暂停办理相关事宜。
    程序: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就已审批的拆迁项目,确定拆迁范围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2、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中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1年。
    3、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经批准,确定暂停期限。
    时限:10个工作日
    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令第305号)
    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
    责任处室: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动迁办
    收费标准及批准文号:无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