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时限多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调解时限多久 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10天,但是应当以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 也就是说,只要治疗没有终结,就不会超出调解期限。 即使超出调解期限也无所谓,因为,如果调解期限内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交通事故调解中的参与者有哪些 交通事故调解中的参与者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 三、调解交通事故的方法 调解交通事故的方法如下: 1.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2.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 3.要收集信息,熟悉案情。 4.要把握时机。 5.把握局势,控制情绪。 6.做一名优秀的倾听者。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