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瑞安某公司史先生问:房屋所有权的形式有哪些? 正信估价师回答:房屋的所有权有房屋的共有和单独所有两种形式。单独所有简称独有,它的所有权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时,房屋的所有权是独立的,也是非常明确的。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基于抽象概念,而分别拥有各自应有部分的权利,但所有权的效力仍可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里主要介绍房屋的共有。房屋共有具有以下特征: 一、房屋的共有权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他们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一个完整的所有权。 二、共有的客体是同一房屋,共有房屋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每个共有的公民对整个共有的房屋都可以行使权利。 三、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公民的房屋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按份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的房屋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对共有的房屋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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