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算起合同担保期限 |
释义 | 一、何时算起合同担保期限 合同担保期限的开始时间是: 1.按照合同的约定; 2.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或相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3.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担保协议应该如何写 担保协议应按如下写: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保证范围等条款; 5.最后双方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三、担保合同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办法是,如果当事人无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