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鉴定工伤等级 |
释义 | 一、如何鉴定工伤等级 1.当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必要,作出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果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等级对应赔付 1.工伤等级与赔付标准之间有着明确的对应关系。 以工伤鉴定十级为例,赔付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还会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该费用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的不同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工伤员工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还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分为几个等级 1.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关于工伤认定,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的法律专家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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