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业发展理念冲动应杜绝 |
释义 | 作者朱俊生 今年以来,保监会多次强调保险的风险管理与保障功能,并出台了业务结构调整与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监管部门之所以反复重申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主业,源于保险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与风险逐渐暴露和突出,“保费冲动”的发展理念偏差造成全行业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 2008年中国保险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同比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寿险更是高速增长49.2%。但高速增长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危机。 去年寿险保费收入的飙升主要源于保险行为屡禁不绝。 而正是由于发展理念的偏差,保险监管不仅没有有效地防范与化解风险,恰恰相反,监管理念、监管体制与机制以及监管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放大、助长、甚至直接制造了保险市场的风险。目前中国保险监管的特殊性在于,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机构合一,发展目标与监管目标合一,这导致监管者与行业主管者的角色存在不可避免的内在冲突。 正是深刻的危机才使我们逐渐意识到,结构转型与理念重塑应该成为保险市场发展的主旋律。为此,必须将保险业的“增长”与“发展”区别开来,逐渐摆脱单纯的“规模偏好”与“保费冲动”,将重点放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面来,即发展的重点是核心价值定位的回归、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 作者朱俊生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保险学会理事 中国经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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