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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农保险理论研究创新之痒
释义
     前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在被各个方面关注,保险界也不例外。“百度”一下,三农保险、县域保险、农村保险在互联网出现的频率分别高达849000、554000、1190000次。本文试以保险业理论研究的核心刊物《保险研究》2002年到2005年的文章为切入点,对近几年理论界在商业保险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作个简要分析,并谈谈对农村保险理论研究的几点看法,为了行文方便,这里将一般意义“三农保险”、“县域保险”、“农村保险”统称为“农村保险”,而“三农”保险专指政策性保险或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农村保险。
    2002年,《保险研究》共刊发文章242篇,仅有2篇与农村保险有关,在理论研究者的眼中,2002年研究的重点在寿险营销、在保险和城镇保险条款差异性研究。找准农民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这话讲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一是条款费率。制定条款以及保障责任很简单,关键是如何确定费率。费率高了,农村买不起,费率低了,保险公司亏损。作为企业,虽不能过分强调效益,但是适度的利润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我们不能要求哪一个企业在农村保险上亏本经营,哪一个分支经营的管理者们放弃个人收入和成长机会,也没有哪一家保险企业的总公司会容忍分支机构亏本经营。二是条款的差异性。财产险条款容易理解,种植业保险对象只能是农作物,城里人想保也没有,而寿险就不同了。有人提出,寿险企业在农村要大力开发低保费、保障适度的产品。个人理解,这种产品很难开发。为什么?首先,精算是寿险产品的基础,保费和保障程度依据精算数字,人为调控是有违反寿险业经营的基本原理。再者,即使寿险公司人为因素调整了费率,只要这种产品销售有利润,那么完全有理由在城市销售,由于城市购买力强、展业和服务成本低,保险企业更容易获得保费和效益。正因为如此,各方面对于开发低保费、保障适度的产品呼声虽高,但至今没有哪一家公司开发出真正意义专供农村销售的产品。[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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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