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新网4月30日电 台湾基隆巿李姓男子死后数月才被人发现,由于只剩一堆白骨,保险公司以无法证明是意外死亡,只愿赔寿险。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陈尸野外,分析是失足坠落,判保险公司败诉,应赔意外加伤害险共512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2006年失踪,其弟弟得知警方2006年10月在基隆巿发现一具白骨,前往相认,经DNA比对确认身份。由于李姓男子2002年曾投保终身寿险,其弟弟是受益人,因此2007年4月取得死亡证明书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不过,保险公司认为,死亡证明书上所载的死因及方式均为“不明”,因此只愿付寿险100万元新台币,其余包括意外险及伤害险共500万元新台币,必须由李姓男子的家属举证他的死亡是“外来”、“突发”事故造成的结果,否则不予理赔。 基隆地方法院审理认为,李姓男子酒后失足跌落,加上李姓男子投保期间无就医纪录,健康状况良好,因此判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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