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保险医院、解放军第174医院。
八、工伤医疗费用有哪些?有何规定?
工伤医疗费是指: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前的急救费、治疗费、药费、检查费、手术费和住院费。 职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其医疗费用应按公费医疗报销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九、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30日内向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鉴委办公地点设在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 工伤职工的医疗终结和诊断结论须由市劳鉴委指定的医疗机构作出。 市劳鉴委指定的医疗机构是:第一医院、中山医院、湖里医院、杏林医院、集美医院、开元区医院、思明区医院、同安县医院、解放军第174医院;市防疫站为职业病诊断机构,市中医院为疾病诊断机构。 申请鉴定所需材料,可向劳鉴委办公询问,并领取所需表格。
十、谓劳动能力鉴定?依据什么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因工(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对其丧失劳动能力程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 我市听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依据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鉴定标准》)执行。 《鉴定标准》将伤残类型分为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普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精神科、职业病内科等十三大类,每一类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均分为十级,其中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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