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乐两全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或复效2年后的自杀在保险金的给付上视同疾病身故。 意外伤害身故:是指由于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180天内身故,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180天后身故,视同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自然灾害事故失踪,经利害关系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保险人可按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受益人须签署声明,同意在发现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时,将保险金退还保险人。 十一、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全残的鉴定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来源:太平洋人寿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