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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第三批拟任总精算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释义
    各有关寿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会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两批拟任总精算师组织了考核,保证了总精算师任职核准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落实《办法》,经研究,现决定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第三批拟任总精算师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填写《拟任总精算师任职考核报名表》并提交到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或发电子邮件至junjie_wang@circ.gov.cn.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0月20日。
    三、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四、考试地点:中国保监会1621房间。
    五、考试采用百分制,满60分及格通过。
    六、考试范围:
    1、传统产品、分红、投连、万能产品精算规定
    2、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连险管理办法
    3、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
    4、新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6、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
    7、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
    8、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
    9、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10、精算报告
    七、其他事项:
    1、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而未取得中国精算师资格的精算师,保险公司拟任命为总精算师的,应当参加考核;
    2、请自带考试用笔(钢笔或签字笔),按时参加;
    3、考核试题为中英文双语试题,答题者可以选择汉语或英语作答。
    联系人:邵 辉
    电话:010-66286680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拟任总精算师任职考核报名表
    拟
    任
    人
    相
    片    公司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拟任人员姓名: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国籍)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何时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资格    通讯地址及邮编    现任职务1    现任职务2    传 真    办公电话    直线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家庭住址    教育经历  学习时间  所在院校  所学专业方向简介  学历                                  工作经历  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所负责工作简介                                      奖惩情况      注:请填表人认真、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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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