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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保障功能
释义
    保险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保险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的给付功能。
    财产保险的补偿
    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人身保险的给付
    人身保险是与财产保险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种保险。由于人的生命价值不能用货币来计价,所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发生或者约定的年龄到达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在我国,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保障功能也得到充分的体现。2008年,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2971.17亿元,比上年增加705.95亿元,同比增长31.16%。其中,财产保险赔款支出1418.33亿元,同比增长38.99%;人身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1552.84亿元,同比增长24.75%。在人身保险中,寿险业务给付金额为1314.98亿元,同比增长23.54%;健康险业务赔款与支出175.28亿元,同比增长49.99%;保险金额业务赔款支出62.58亿元,同比减少1.35%,为众多家庭和个人的生、老、病、死残等人身风险提供了充分保障。2008年保险业的赔付支出是2002年的4.2倍。在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在妥善处理灾害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在2008年初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地震两场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纷纷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参加救灾抗灾,保险业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赔款55亿元和10亿元,充分发挥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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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9: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