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一服务合同能否终止 |
释义 |
单项服务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单项服务合同可以解除 单项合同和双重合同的划分 (1)划分标准:双方是否有支付义务 (2)单项服务合同:指只有一方负责支付的合同 (3)双重服务合同:指双方有义务相互支付的合同。 分割的意义: 1同时履行抗辩规则是否适用 2。风险负担是不同的。在双边合同中,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免除合同义务,合同权利消灭。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无权要求另一方履行,因为它不再有合同义务;在单份合同中,双份合同不存在风险承担问题,因为双份服务合同是单份服务合同的相对概念,而双份服务合同的本质是双方有对价义务关系,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为单项服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以及双方有义务但双方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有负担的礼物不是双重合同,而是单一合同。理由是:第一,无论双方的付款是否相等,双边合同的双方都应根据合同履行其义务。但是,有负担的赠与仅在赠与范围内承担义务。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793条第2款规定:“受赠人应承担在捐赠财产价值范围内履行义务的责任。”第二,双边合同中的权利人只能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一份有负担的礼物并不重要。对负有负担的受赠人行使权利,不限于赠与人。例如,《德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受赠人承担的义务为公益义务时,主管行政机关有权要求负有责任的受赠人在赠与人死亡后履行公益义务。《意大利民法典》第793条第3款规定:“即使在捐赠人的有生之年,包括捐赠人在内的任何利害关系方都可以就履行责任提起诉讼。”第三,双重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双方的付款是相互考虑的。如果一方的支付内容不合法,则整个合同无效。例如,委托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给予赔偿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有负担的礼物合同不适用。所附负担的内容是非法的,是无负担的礼物。《意大利民法典》第794条规定:“非法负担或无法实现的负担被视为未附加;如果该负担是捐赠人做出赠与的唯一动机,赠与无效。”第四,双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实际履行责任。有负担的礼物合同是不同的。有负担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只能撤销或者撤销赠与。第五,无论双边合同双方的付款是否相等,双方均应对交付标的物的瑕疵承担责任。有负担的赠与,赠与人仅在所附负担的范围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日本民法典》第551条第2款规定:“有负担的赠与,赠与人应当在负担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p> 合同解除制度关系到一方甚至双方的利益。兹确认,合同解除制度在单项合同中的适用,可以更好地保护单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单项合同运行的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如需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卢巴。com进行专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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