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专利实施权转让合同应当如何书写
释义

就提交的专利申请材料而言,实际上,国家有关单位在专利注册前也认为该专利对人们的现实生活有用。然而,成功的专利申请也需要通过相关渠道与公众熟悉。因此,专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理由转让专利。那么,专利实施权转让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专利实施权转让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第一条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交付材料。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所有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和抽象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书目变更、失权后复权的批准决定、授权委托书等,(如果申请PCT,还应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向转让方出具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接受通知、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复印件等。转让人已授权他人实施的专利许可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即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和其他文件)
    

4。中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权有效期证书。指专利年费的最新支付证书(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宣告请求书中作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性的决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移交批准文件
    

第二条物资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1。材料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人应在收到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转让费后的天内,或合同生效后的天内,将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所有材料交付给受让人,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交付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材料。如果是材料的一部分,转让人应在受让人向转让人交付转让费后的天内向受让人交付剩余材料。交付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应以面对面交付、挂号信或空运的形式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并以面对面交付、邮寄或传真的形式向受让方提交数据清单,并以面对面交付和邮寄的方式向受让人提交航空货运单
    

所有材料的交付地点应为受让人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许可及处置措施
    

在本协议签署前根据合同,转让人已实施了该专利。本合同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转让方可以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专利。如果本合同中没有约定,转让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停止实施转让方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的专利,权利义务关系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给受让人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转让费为(****元),一次性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或专利局公告后*天内,受让人应将所有转让费汇入转让人账户,或以现金或(亲自)方式汇入转让人账户。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转让费为(******元),分期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或专利局公告后*天内,受让人应将转让费的%(****元)汇入转让人的账号;转让方交付所有材料后*天内,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费汇(或移交)给转让方;或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最后在*个月内付清剩余的转账费用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现等),现金兑现地一般为合同签订地
    

第5条专利权撤销或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50条的规定,本合同成立后,如果转让人的专利权被撤销或无效,如果没有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没有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转让方将不会向受让方退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会退还所有材料,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者转让人意图给受让人造成损失的,转让人应当在他人请求专利局撤销专利权时返还转让费,或者在本合同成立后,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对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让人应负责辩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以及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日,转让人应保持专利的有效性。在此期间,转让人应支付年费和更新费(适用于1992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的实用新型和设计)。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人应负责维护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等,无效请求的抗辩和无效诉讼的回应(也可以约定,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维持专利权有效性的所有费用应由受让人支付)。
    

3。在过渡期内,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则合同应终止
    

第7条税收
    

1。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则本合同涉及的转让费应由转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缴纳税款。如果转让方是海外居民或单位,转让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转让方为中国公民或法人,受让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按照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法纳税。
    

第八条违约和索赔
    

向转让方提出:
    

1。如果转让方拒绝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材料并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转让方退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转让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人交付材料及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更改书目,并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受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转让费。
    

3.根据第6条,如果发生违约,转让人应支付违约金。
    

对于受让人:
    

1。如果受让人拒绝支付转让费,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归还所有材料并支付转让费,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受让人逾期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次(次)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两个月,转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根据第6条规定违约,受让人应支付违约金
    

第9条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根据本合同条款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受让人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专利行政部门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应当依法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