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如何规定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劝说、说服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调解民事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经司法机关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执行效力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调解协议依法有效。一方拒绝履行或者不履行全部义务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通过人民调解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有争议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进行法院调解。除法律规定不得制作调解书的以外,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或上诉,一般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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