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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别程序审讯记录
释义

特别程序审判笔录
    审判时间:mm/DD/yy
    

审判地点:XX模拟法庭
    

法庭成员:XX庭长、XX法官、XX书记员
    

书记员:请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以下人员不允许参加观众活动: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者;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致命武器和其他危险物品的人员(法律允许的除外);其他可能扰乱法庭秩序的人。观众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能进入法庭;不得鼓掌、喧哗、喧哗或者其他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不要说话或提问;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书记员:邀请公诉人、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邀请审判长和法官出庭
    

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本案的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已出庭,本案被告已被羁押
    

法庭候审室;本案的证人也来到法庭等待传唤。审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打开法庭
    

主审法官:(敲锤子)法庭现在开庭。传唤被告出庭(被告到达后)
    

审判长:被告,你叫什么名字
    

被告:高某
    

审判长:你的出生日期
    

被告:10月22日,1985年
    

主审法官:你的国籍
    被告:汉族
    

主审法官:教育程度
    被告:小学
    主审法官:你的职业
    

被告:失业
    主审法官:你的家庭住址
    

被告:3号,XXXX区
    

主审法官:你是否曾受到法律惩罚
    

被告:没有
    

主审法官:何时、因什么
    

被告: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12年7月8日被拘留
    

主审法官:他何时被捕
    

被告:于7月12日被捕,2012年
    

审判长:你收到XX医院人民检察院递交的起诉书副本了吗
    

被告:收到了
    

审判长:多少天
    

被告:15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河河职业学院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庭今天在这里审理被河河职业学院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高某故意伤害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合议庭审理本案。
    

现宣布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检察官和检察官的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庭庭长由陈某法官担任,案卷由法官担任;河河职业学院人民检察院指定蔡林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XX律师事务所律师张XX受被告高XX委托出庭为被告高XX辩护。受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家属委托,XX律师事务所律师张XX出庭为其辩护。参加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向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检察官提出回避申请,即:,认为合议庭成员、检察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事实理由申请回避,并要求更换有关人员。被告XX听清楚了吗?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通知新证人出庭作证、获取新证据,重新评估或检查;同时,除了上述权利外,被告还有权为自己辩护和发表最终陈述
    

主审法官:被告是否清楚地听到了上述权利
    

被告:清楚地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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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