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果产品型号注册为商标会怎样? |
| 释义 |
1、 如果产品型号注册为商标,该怎么办。首先,你应该了解商品名称和商品标记(商标)之间的区别。《商标法》第11条第1款明确规定,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或模型的标识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如果他人将其注册为商标,如果该商标仍在公告期内,建议提出异议申请;如果你能证明双方除事先使用证明外,还有合同业务或其他联系的可能性,你也可以在公告期内以对方违反《商标法》第15条为由提出异议申请。如果另一方的商标已被批准注册,则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如果在另一方申请商标注册前,您的商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形成一定的知名度,且另一方属于抢注注册,您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业陪审团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当然,如果你能证明你的商标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并且是由另一方注册的,则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假设很难证明自己的商标和另一方的优先注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很难成功申请异议和无效。然后,根据《商标法》第59条第1款和第3款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申请注册前确实使用了该商标,则作为商标权权利人的另一方无权禁止您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您附加适当的识别标记,商标选择原则第一是适应性原则。所谓适应性首先是指商标设计应符合产品销售国的法律和习俗。各国商标法对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注册有明确规定。如果你选择的商标设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你不能在该国注册,当然,你也不能得到该国法律的保护。如果你选择的商标设计与产品销售国的习俗不同,你的产品也会滞销。例如,意大利不应使用菊花形状的商标,因为意大利人习惯于将菊花送给死者。莲花品牌商标不适用于日本。日本人也认为莲花是献给死者的花。所谓知识也意味着商标的形式应该适应消费者的文化水平,而不是产品营销。如果你的许多产品消费者是文盲,你不应该选择文字商标,而应该选择图形商标。如果你的产品是高科技产品,并且产品消费者的文化水平非常高,当然,使用文字商标是合适的。如果你的产品拥有广泛的消费者,包括高学历、低学历和文盲,那么你应该选择一个适应范围广泛的组合商标。第二个是可调用性原则。所谓的可调用性是指商标可以被语言调用的性质。目前,在常见的文字、图形和组合商标中,文字商标是最可调用的。因为单词是语言的符号,所以所有由单词组成的商标都可以被语言调用,语言是可调用的。只有在可调用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方便地要求购买,这对促进产品销售非常有利。例如,当消费者想要购买索尼电视时,他可以问销售人员:“对不起,这里有索尼电视吗?”推销员马上就能看出他想要什么牌子的电视。如果电视的商标是一种图案,我们很难称之为图案。图形商标的可调用性不如文字商标。如果可调用性不强,则不方便要求购买和宣传,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销量。当然,这并不是对图形商标的绝对否定,因为许多图形商标也是可调用的。例如,日本三菱株式会社的“三菱”商标。对于这个数字,我们可以称之为“三菱”。有很多图形,也可以快速调用。公鸡的形象可以称为“公鸡牌”,白兔的形象可以称为“玉兔牌”。一个叫“鳄鱼牌”的鳄鱼形象。皇冠图案,称为“皇冠卡”。可以看出,图形商标仍然存在可调用和不可调用的问题。图形商标并非毫无用处。如果设计得当,它们比文字商标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英语商标不适用于不懂英语的中国人。然而,画鳄鱼和公鸡是中国人和外国人都能认出的。它们可以用不同的语言调用,而且具有很强的可调用性。因此,关键不是使用什么形式的商标,而是该商标是否具有可调用性。为了使商标具有更广泛的可调用性,许多企业使用文本和图形的组合。理解文字的消费者应当用文字称呼;那些不懂单词的人可以用图形来称呼。因此,商标的可调用性和适应性将更加广泛。然而,由于文字和图形的结合使用,组合商标必然会导致商标图案的复杂性和繁琐性,降低商标的醒目性。每寸都有优点,每把尺子都有缺点。采用什么样的商标取决于具体情况 在注册商标时,会有很多问题。例如,如果提前注册商标,并将产品型号匆忙注册为商标,则有办法解决这种情况。然后双方需要证明其他人的商标是他们自己的产品型号,因此,他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何处理他人的商标注册 如何识别恶意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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