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购房违约金 |
释义 |
1、 销售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为:一是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交付或者接收货物;第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I)卖方不能按照客观计算方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损失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为基础。根据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本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持续上涨。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下跌,买方将不存在计算损失赔偿的问题。当然,如果违反合同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或者存在违约赔偿金条款,买方仍然可以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其次,作为计算损失金额的基础的市场价格通常应为履约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约地没有市场,且难以确定客观市场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最有可能购买替代品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应作为计算损失金额的基础。 第三,在计算损失金额时,我们也应该考虑不同的受害者应该节省的费用和应该减轻的损失。因为在违约后,受害人有义务减轻损失。如果买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他应自行承担这部分损失,因此不合理扩大的损失应从总损失中扣除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减少违约金的,应当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30%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要求增加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金额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逾期交付使用的,按照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算收取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期间,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一区域内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