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购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网友问:之前,我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销售合同,说年底交房。现在我想把房子的主人改成我儿子的名字。它可行吗?答:必须有一个前提。刘先生的儿子必须要有身份证。在这个前提下,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在交易中心登记。此时,只要我们与房地产商协商,取消合同,以他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是它已经注册了,这更麻烦。如果该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可以重新命名。但是,相关市政单位应出具未完成的检查报告,开发商应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该商品房已竣工验收的,不得重新命名。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产权证以赠与的形式改为刘先生儿子的姓名,实质上是一种财产继承。人们常说“更改合同名称”,严格来说,这是不规范的。建议在签订购买合同时,买方可能希望在合同上同时写下自己和儿子的名字,房产所有人写下刘先生的名字,共同所有人写下儿子的名字,表明两人共同拥有产权。因此,最终,儿子是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部归儿子所有(前提是儿子是唯一继承人),但同时,作为唯一继承人的儿子必须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然后以自己的名义重新颁发产权证。它也可以由股份共享,其各自的股份可以在产权证书上注明,这样可以避免在继承产权时全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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