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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释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有限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权的指定或者撤销案件在性质上也属于非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参照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明确的。其特点如下:
    

第一,在具体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具体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
    

第二,在具体案件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是具体的,即:,它们仅限于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没有关于公民权利义务的争议,也没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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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