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广东省晚婚晚育假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伴随着我国社会风气的变化,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额实行,我国古代的早婚观念已经得不到大众的追随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想在事业上更上一层楼,但也正因为这样,很多人埋头在事业的奋斗当中,而延迟了对婚姻大事考虑,也就造成很多青年是晚婚晚育的,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2017广东省晚婚晚育假的规定的相关知识。 一、2020广东省晚婚晚育产假国家规定:晚婚假 根据新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期的确取消了。但按照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设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记且符合晚婚政策,还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二、2020广东省晚婚晚育产假国家规定:晚育假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 2017广东省晚婚晚育产假国家规定:产假 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从升温我们可以得知,随着社会人口结构和社会风气的变化,广东省在2015年已经取消了晚婚假这一说法,但我国一直鼓励晚婚晚育,对于晚育假还是还是保留了的,晚育假体现了对被事业耽误生育的女性的一丝照顾和关怀,是我国的一项福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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