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将有效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条款将失效,并将在《民法典》生效前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取代:根据《担保法》第90条,保证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存款合同是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存款合同无效。定金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署存款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确保签署的存款合同有效。签订合同时的主体 签订定金合同时的主体应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一致。由于存款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主体不一致,存款合同不能发挥担保性质。保证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保证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中应约定明确的交货期。 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定金合同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支付定金。押金的交付期限为押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押金的交付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交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存款合同自实际交付存款之日起生效,因此合同双方应在存款合同中约定交付存款的方式,如以实际货币或银行支付。如果由银行支付,则必须在收到交易凭证时视为已交付。保证金金额必须在合同标的物金额的20%以内约定,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保证金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保证金数额过高的,可能使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超过其实际损失;如果协议太低,就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因此,定金的金额应低于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的20%。超出部分无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包含哪些条款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方应注明双方的名称和地址。预售商品房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的位置、位置、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所附房屋平面图,等等。地区商品房预售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价格即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但对预付款的数额和期限没有统一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明确。房屋交付方式、期限及逾期交付的免责条件。例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于地震、洪水和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付期可以合理延长。房屋使用的性质。是住宅、办公、生产还是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不能按时付款的一方的责任和不能按质量付款的一方的责任。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义务。物业管理术语。争端解决。例如诉讼或仲裁。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签订房地产交付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回答。房地产交付房地产交付后,需在签订合同前确定该房屋是否具备预售条件,且开发商资质不完整。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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