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大误解的适用条款是什么
释义

1、 重大误解的适用条款中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通则》对重大误解也作了一些规定,总体上构建了我国的重大误解制度。然而,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不够具体,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问题。重大误解适用中的问题(一):重大误解撤销权人的定义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重大误解撤销权的主体没有明确规定。由此产生的问题主要包括:
    

1。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撤销权的主体是否仅指“因重大误解而受损害的一方”?在这一点上,参照《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更为明显,其中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比较这两款,不难得出以下结论: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一方”绝对只能解释为“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解释为“因双方重大误解而受害的一方”。重大误解人有重大过失的,是否仍享有撤销权?从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来看,关于这一问题的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误解方有过错,则不影响其撤销权,如德国和瑞士;第二,误解方有重大过失的,不享有撤销权,如韩国、日本;第三,如果误解方有过错,取消权将丧失,例如中国台湾。中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也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这不利于保护无辜方的权益和交易安全。因此,应当明确规定表意文字有过错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得享有撤销权。首先,如果表意文字是故意的,它根本不构成误解,但可能构成欺诈;如果一个重大误会的表意文字没有轻微的疏忽,那么误会就不会发生,如果表意文字者有重大过失,他将失去撤销权,这种观点只不过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利益漠不关心,法律没有必要保护被误解的人。这一观点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他们认为,即使当事人有过错,也不影响他们要求撤销或修改合同的权利。原因是,除了承担重大不利后果外,法律认为其过失是可以原谅的。一方面,重大误解有时是由于一方和另一方的过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重大误解不应只考虑一方的救济措施;另一方面,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因另一方的变更和取消而造成的损失。重大误解是要求变更和取消合同的原因,而不是豁免的原因。因此,重大误解是合理的,不能等同于漠不关心
    

最后,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撤销权人的范围,司法实践中不宜缩小范围问题2:重大误解与错误的关系近年来,关于错误与民事行为效力关系的讨论逐渐增多。在许多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往往提出,在签订合同时意图的表达是不真实的,但经过审查,经认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不是对方的恶意行为,也不是对方利用其有利地位或表意文字的弱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但表意的缺陷是表意文字的主观原因造成的,但它不符合重大误解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些疑问,我们必须理解民法中的错误理论。
    

错误是两大法系都使用的概念。在民法体系中,错误一般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内容错误,即表意文字对与民事行为有关的事实的认知错误,包括对行为性质的认知错误。动机错误,即表意文字在形成内在意义的原因、考虑或心理基础上的错误。表达错误,即表意文字真实含义表达不准确或有偏差所反映的错误。传播错误是指传播者对表意文字含义的不真实表达所形成的错误。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中“重大误解”的定义,“如果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规格和数量有错误的理解,使行为的后果违背自己的意思,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严重误解为内容错误,但我国相关法律对其他三种错误没有规定。一些学者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含义,可以推定事实表达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由于表达错误、动机错误和沟通错误不符合这一要件,相关民事行为无效。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恰当的,因为从外国立法的角度来看,关于过失民事行为效力的规定是不同的,但很少有国家将其定义为固定和无效的民事行为,剥夺了当事人的选择权;其次,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对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错误有效性的推定不符合立法维护交易安全和鼓励交易的目的。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的立法应该尽快完善错误立法,但在法律明确规定之前,对于因对表意文字的错误理解而实施的除重大误解以外的其他民事行为,重大误解民事行为的效力不能类推适用,也不能直接认定为无效,但其他制度只能根据其行为的客观特点来解决纠纷
    

基于上述,对误解的相关内容进行汇编和整理。可见,法律对重大误解的适用点有一定的限制,重大误解与错误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很难在生活中应用重大误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问题,卢巴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2: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