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可以不签合同就走吗 |
释义 |
你能不签合同就走吗?如果超过一个月,你应该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工资之外的补偿。去劳动局投诉,拿回工资应该没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P > > P > < P > >第38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的,以上是相应的答复。如果你需要直接离开,你必须符合《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只要你符合这些规定,你就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而无需通知单位。此外,如果对方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先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鲁巴的相关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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