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承运人在途运输。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5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货文件的义务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标的物的,自违反本协议之日起,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在运输途中出售标的物交付承运人运输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损害或损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方承担 上述知识是对“订立合同时风险转移所需条件”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承运人在途运输。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损坏和损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方承担。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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