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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约和承诺生效的条件
释义

1、 合同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求要约中含有希望的意思表示,并已决定与对方订立合同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价目表的交付,拍卖公告和招股说明书不能用作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的人发出,即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人。具体情况不仅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全部确定。要约应当向特定的人提出,但也有例外。例如,广告不是要约,因为它不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所以它不是要约,而是合同提案,也称为要约邀请。人们希望看到广告后其他人会向他出价,但在广告中提供报酬的广告是出价。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便受要约人在阅读合同后决定是否同意并作出承诺。只有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受要约人才能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接受要约。合同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表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对方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即使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知道要约的内容并表示同意,也不能视为接受要约。受要约人通常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代理人。前者和后者都有相同的效果。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做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如果有响应时限,则规定的时限为有效时间;如果要约没有答复期限,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交换信件和电报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的时间)为有效时间。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说,接受必须是无条件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因此,第三方对要约人作出的任何“承诺”;超过规定时间的任何承诺(有些也称为“延迟承诺”);任何内容与要约不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合同只有在原要约人接受后才能成立。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的期限外,不得以沉默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在于,当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成立。口头承诺在要约人理解时生效。非口头承诺的生效时间以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一般认为,承诺与要约一样,允许在向另一方交付之前或同时撤回。但是,延迟通知撤回承诺不具有撤回承诺的效力
    

莱巴·晓边提醒您,您应该准确记住要约不能撤销的两种情况。特别是,受要约人不仅要“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还要“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两个平行的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信息。我希望它能帮助你。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来到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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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2: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