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和要约邀请之间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期限内受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者撤销要约。如果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为订立合同而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会让别人主动提出要求。即使其他人接受,也不能使合同成立。一般而言,撤回要约的要约人不承担法律责任。(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只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希望他人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意愿并不十分明确 以上是鲁巴小编向您介绍“要约和要约邀请”相关法律知识的说明。通用域名格式。你可以仔细阅读这篇文章,做出明智的决定,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我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联系我们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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