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生效后能否撤销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在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撤销后要约无效。 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的撤回】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已经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的(2) 第二十条【要约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二)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时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重大变更(4)上述知识是对“要约生效后可以撤销”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在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撤销后要约无效。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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