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级市场的购买限制是一种优惠吗 |
释义 |
《超级市场采购限制是否为要约》,《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将有效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条款将失效,相关司法解释将同时失效,《民法典》生效前,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将取代《民法典》的规定: 超市限购是一种要约。意思是超市希望顾客接受购买限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 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十六条【要约的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条件是:合同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接收方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如果没有指定具体的系统,数据电文第一次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时应视为到达时间。 阅读本文后,超市购买限制为要约。当我们在超市购物时,我们应该遵守超市的规定。我们应该购买范围内的有限货物,以符合要约中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我们必须清楚地理解它。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鲁巴的专业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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