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的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建立口头合同的要素是什么?首先,口头合同的定义。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协议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合同内容的载体。《中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则应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仅以语言表达意思,而非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语形式简单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本合同为口头形式,双方无需具体说明。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不要求具体合同形式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优点在于其快速、简单和节省成本。然而,口头合同的缺点是在发生争议时很难证明。口头合同的确认 口头合同并不意味着不能生成书面凭证。但是,这些书面材料只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何认定口头合同本文认为,口头合同的认定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判断: 第一,如果一方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了履行,则该合同应被视为成立,如果双方对本合同的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本合同的不必要条款有异议,则本合同视为成立,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合同应当成立,重要的是当事人达成协议,而不是证明方式。建立口头合同有三个主要因素:第一,一方已履行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接受的,合同视为成立;第二,如果双方对本合同的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本合同的不必要条款有异议,则本合同视为成立;第三,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合同成立。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在本网站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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