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口头质押合同有效吗
释义

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物权法》第208条,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借款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产权交付贷款人占有或登记,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质押物实现情况的,贷款人对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享有优先受偿权。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贷款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或者登记权为质押物。
    

物权法第210条规定:“设立质押,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是为了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但是,该法没有规定未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无效。《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质押合同也可以口头签订。
    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物时成立。”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押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出质人将质物实际转让并交付贷款人时,质权成立并生效。因此质权的设定以质物的交付为准。
    

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使用、处分质物,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质押期间,出质人无权擅自使用或处分质押财产
    

签订质押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我国法律,当事人不得在质物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满未清偿债权人的,质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如果您对质押合同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鲁巴律师。以上是鲁巴编辑对这个问题答案的整理。通用域名格式。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到卢巴来。com进行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7:57:20